太原用友T+和金蝶的區別:勞務派遣財稅處理
發布時間:2020-05-22 09:11
發布者:用友軟件
瀏覽次數:
根據財稅 【2016】36號文附件1:勞務派遣屬于現代服務業,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是6%,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%。
對于勞務派遣公司來說,最主要的成本就是人力成本,也就是勞務人員的工資、社保。由于這部分無法抵扣進項稅,所以如果全額對其征收增值稅,對這類公司來說就是巨大負擔。所以就有了勞務派遣差額征稅的規定。
對于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的納稅人,不管是一般還是小規模,既可以選擇差額計稅,也可以選擇全額征稅。
根據財稅〔2016〕47號,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,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、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,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因為這部分是沒有交過增值稅的,如果開專票給下游抵扣進行就不合理,所以只能差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