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用友T+銷售電話:疫情財稅優惠政策抵扣
發布時間:2020-03-28 08:53
發布者:用友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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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答時間
問:如果取得滴滴開具的“免稅”電子發票,納稅人取得之后可以抵扣進項稅嗎?
答:不可以。按照財稅2019年39號文件,納稅人取得旅客運輸服務電子發票的,應當按照票面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,而滴滴開具的“免稅"電子發票票面稅率是“免稅”,稅額是“*,所以無法抵扣進項稅。
問:疫情期間,取得減按1%稅率的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發票,可以按照什么比率抵扣進項稅?
答:根據總局的回復,13號公告規定的3%征收率相關調整事項,不影響按照39號公告規定,憑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計算抵扣旅客運輸進項稅額。所以原來按照什么比率抵扣,現在就還按照什么比率。例:甲客運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,符合疫情期間增值稅減按1%的政策。乘客取得了注明身份信息的公共長途汽車票,拿回公司報銷。乘客所在公司為一般納稅人乙,所以乙可以抵扣的進